
歐達禮先生自2011年10月1日起擔任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(證監會)行政總裁。
歐達禮先生現時亦是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理事會主席,並為金融穩定委員會全體會議及督導委員會的成員。
歐達禮先生於1984年投身法律事業,在倫敦取得執業資格,其後在香港執業逾20年。他曾於2001年至2004年出任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,後來重返國際律師事務所,任職史密夫律師事務所(Herbert Smith LLP)亞洲區事務部主管。
歐達禮先生在1982 年獲取倫敦大學法律學士學位,後於1983年獲劍橋大學法律碩士學位。
歐達禮先生是證監會執行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主席,並為財政預算委員會、投資委員會、諮詢委員會及證監會(香港交易所上市)委員會的成員。
歐達禮先生是金融領導委員會委員、財資市場公會議會成員及香港銀行學會副會長。
最後更新日期: 2021年12月15日